上證函〔2025〕1675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全面貫徹落實新“國九條”和“并購六條”,配合新《公司法》落地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滬市主板和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報文件中的常見問題進行了梳理,修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4號——常見問題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以下簡稱《指南》)及附件自查表《第五號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5年4月25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4號——常見問題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2025年4月修訂)》(上證函〔2025〕1380號)同時廢止。
上述指南全文可在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mkcck.com)“規則”欄目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請各市場參與人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4號——常見問題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2025年5月修訂)
第四號 上市公司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2025年4月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