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5〕2735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業務辦理》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5年4月25日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業務辦理(2025年4月修訂)》(上證函〔2025〕1388號)同時廢止。
修訂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mkcck.com/)“規則”下的“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請各市場參與人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5年8月27日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業務辦理(2025年8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