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發布新修訂的上市公司公告格式指南和業務辦理指南。本次修訂充分吸收了在上市公司大走訪中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較大幅度簡化報備文件,精簡公告正文,提升公告格式的友好度。經測算,規則修訂后上市公司備查文件數量將減少50%以上。
公告格式和報備文件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參照要求和佐證材料。隨著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水平的持續提升,格式內容冗余和備查文件繁瑣問題日漸凸顯,客觀上增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和負擔。一是部分公告格式正文和備查文件內容重復,校驗作用發揮不明顯;二是一些備查文件與披露事項關聯度較低,已不具備提交的必要性;三是有的公告格式過繁過細,不利于投資者有效理解。有鑒于此,上交所對現行公告格式指南進行了全面梳理,精簡優化格式內容和備查文件的種類、數量,讓上市公司編制公告更輕松,讓投資者查閱公告更高效。
下一步,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持續優化信息披露規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和投資者友好度。
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號——公告格式(2025年8月修訂)》的通知